研究倫理聯盟的成立,由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發起,北區有24所學校加入,中區有35所學校,南區有49所學校。
成大說,南區聯盟學校,涵蓋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澎湖、金門。
成大表示,除生物醫學外,其他領域都未有研究規範,聯盟的成立,目的是讓其他領域研究的受調者權益受到尊重,也就是應獲得受調者的同意,才得以進行,但現階段未有強制規範,自律先從學校做起。
聯盟成立有4大合作協議,包括研究倫理審查業務的委託;教育訓練合作、研究計畫的倫理與審查作業的諮詢;各校機構內研究倫理委員會建置的諮詢與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