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放射性物料管理局長邱賜聰指出,依照「低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設施場址設置條例」規定,台電必須提報相關計畫給原能會核定後執行,當初台電提報的計畫中,依照時程應該在100年底選出場址,不過現在確定選址作業有所延遲。
邱賜聰接受中央社記者電訪時表示,台電去年底將修正後的計畫書送至原能會,希望將低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設施場址選定時間修正為105年6月;他強調,原能會正嚴謹審查此案中,尚未核定。
邱賜聰指出,有關台電這幾年來,是否確實積極執行選址作業方面,未來將列入評估,並務實核算台電選址作業需要再延長多少時間,目前預計1個月內做出決定。
有關蘭嶼核廢料貯存場遷離問題,邱賜聰表示,以台電目前規畫,當然是希望能找到最終處置的地點並蓋好;台電也有承諾蓋好後,會優先遷離蘭嶼貯存場核廢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