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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前立委政客 施明德妻不起訴

中央商情網/ 2012.02.20 00:00
(中央社記者李香君台北2012年2月20日電)前民進黨主席施明德不滿前立委謝欣霓指他「拋妻棄女」,委由妻子陳嘉君提告。陳出庭時批謝是「政客」等,遭控涉公然侮辱;檢方偵辦後認為陳無辱人犯意,處分不起訴。

根據台北地檢署今天公布不起訴處分書指出,前民進黨立委謝欣霓於民國96年1月間,偕同黨立委等人召開記者會,疑影射施明德像「陳世美」般拋棄前妻一家人,並用「拋妻棄女」等語指控施明德;施明德認為名譽受損,委託妻子陳嘉君提出民事損害賠償告訴。

法院審理時,陳嘉君當庭表示,「妳的言論是厚顏無恥」、「謝欣霓竟然也在2007年有臉說是因為政治理念不合」、「政客」等語,遭謝欣霓控告涉犯公然侮辱罪。

檢方偵辦時,陳嘉君供稱,因認為謝欣霓對陳世美的歷史解釋有誤,認為謝的言論厚顏無恥,非在辱罵她;政客則是中性用詞,無貶抑他人之意。

由於謝欣霓在訴訟中指出,陳世美的歷史評價無負面涵義,檢察官認為「陳世美」究竟是負心漢的代名詞或如謝所言是「社會可容忍的評價」,此為可受公評之事,陳嘉君也就此表達評論,難認構成誹謗。

至於政客一詞,檢方就陳嘉君庭訊時的前後陳述,認為是對謝欣霓言論的反面陳述,無侵害他人名譽的犯意,因此將陳嘉君處分不起訴。101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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