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局長陳業鑫表示,性別歧視是就業歧視項目大宗,其次為年齡歧視,呼籲雇主勿以單一性別或條件為標準,應依工作能力及實際職務需要作為錄用條件。
勞工局呼籲網路平台、人力銀行及報紙,應善盡監督之責,對於廠商徵才廣告,加強宣導,防制就業歧視觀念,建議在刊登徵才訊息的操作頁面,排除性別、年齡等條件欄位,避免徵才廠商觸法。
勞工局表示,雇主或民眾若對性別平等及就業歧視有想了解的部分,可洽詢1999市民熱線或勞工局網站。
勞工局長陳業鑫表示,性別歧視是就業歧視項目大宗,其次為年齡歧視,呼籲雇主勿以單一性別或條件為標準,應依工作能力及實際職務需要作為錄用條件。
勞工局呼籲網路平台、人力銀行及報紙,應善盡監督之責,對於廠商徵才廣告,加強宣導,防制就業歧視觀念,建議在刊登徵才訊息的操作頁面,排除性別、年齡等條件欄位,避免徵才廠商觸法。
勞工局表示,雇主或民眾若對性別平等及就業歧視有想了解的部分,可洽詢1999市民熱線或勞工局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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