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51款1.事實發生日:101/02/202.公司名稱:益通光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於99年1月18日金管證發字第0980071353及第09800713531號核准發行新股及國內第三次可轉換公司債,其資金運用為償還銀行借款金額1,801,030仟元,擴建廠房及購買機器設備金額為1,028,970仟元,其中償還銀行借款已於99年第一季全部執行完畢,另擴建廠房及購買機器設備截至101年1月止實際支付金額為910,251仟元,執行進度已達88.46%,尚未支付尾款為18,508仟元(EUR462,689.05@40),扣除尚未支付之尾款尚餘100,211仟元,故擬將剩餘資金作為充實營運資金。6.因應措施:不適用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