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張智宏說,未成年子女管教是否逾越親權範圍而違法,必須視個案具體情節而定,如果父母只是不讓子女出門,屬於管教方式,則是親權一部分,不算過當。
但如果顯然與一般人的認知差距過大,如用繩子或鐵鍊拴綁或鎖在房間內,使其無法自由在家裡活動,就有可能涉及管教過當,嚴重的話有妨害自由、家暴之嫌。
張智宏說,也常有家長會拆閱子女的信件或偷看電子郵件,如果是因子女長期在外交友複雜或出現異常、偏差行為,對外通聯偷偷摸摸,父母一走近就關掉電腦畫面等,基於合理懷疑出自關心,應不會構成妨害秘密。
此外,父母體罰子女也很常見,是否構成家暴,張智宏表示,仍要看個案狀況。孩子不聽話,適度體罰是合理的,但不能是經常性或打到皮開肉綻,不過,若長期對子女冷嘲熱諷或兇狠瞪視,精神暴力也會構成家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