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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擬組團 專陪孩子出庭

中央商情網/ 2012.02.18 00:00
(中央社記者唐筱恬台北2012年2月18日電)律師賴芳玉受電影「姊姊的守護者」影響,有感於許多孩子因父母聲請監護權衍生出來的官司,無法在法庭「說出自己的心聲」,準備組兒童律師團陪孩子出庭,捍衛兒童權利。

台塑集團第三代長孫王泉仁和首都客運千金李晶晶的婚姻訴訟,引發女兒監護權之爭;日前藝人賈靜雯、王靜瑩婚變後,同樣也為爭取孩子監護權,而上法庭打監護權官司。

擅長家事訴訟的賴芳玉表示,法院只能以客觀條件判斷哪裡才是子女最佳成長環境,而裁定監護權該給哪一方,但其實孩子出庭時,往往無法清楚說出自己的想法,意見被大人忽略。

立法院去年三讀通過家事事件法,未來因聲請離婚、家暴,而延伸出來的子女監護權、贍養官司等,為特別保護未成年子女表意權,法院可請社工、程序監理人等,陪同兒童與少年出庭。

賴芳玉說,家事事件法三讀通過,明定孩童出庭應有程序代理人,她決定組成以律師、兒童諮商師、社工員等背景的「兒童律師」團體,運作模式類似法律扶助基金會,陪兒童出庭打官司,維護兒童權益,幫孩子說出心底的話。

賴芳玉表示,兒童律師概念類似電影「姊姊的守護者」,影片中女孩為爭取自己的身體自主權,雇用律師向父母提告,她希望未來兒童律師團體能幫無助的孩童,在法庭上說出自己的心聲,捍衛兒童應有的權利。

同樣關注兒童福利議題的中國國民黨籍立法委員王育敏說,有人站在孩子立場考量,立意很好,現在法院也設有免費義務辯護律師,或社工員、輔導員等,都可陪孩子出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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