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官員表示,有關餅乾與水果飲品類部分,由於馬國對塑化劑問題仍有疑慮,將留待3月16日後再做評估。
標檢局長陳介山表示,去年5月台灣發生不肖廠商惡意使用塑化劑在食品添加物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後,包括中國大陸、韓國、馬來西亞與新加坡等台灣主要食品進口國,均要求台灣食品輸入時,必須檢附標準檢驗局塑化劑檢驗證明文件。
為降低台灣食品出口障礙,經濟部密切與主要食品進口國協商,在中國大陸、韓國先後於去年8月18日與11月1日解除對台灣產製食品輸入邊境措施後,新加坡也在今年宣布自3月1日起全面解除對台灣產製食品必須檢附標檢局塑化劑證明文件。
在星國宣布解除邊境限制後,馬來西亞也於昨天正式通報台灣,對台灣產製的13類食品邊境管制措施,除餅乾與水果飲品類持續到3月16日嚴密監控後,其餘11類食品在今年3月1日與新加坡同步解除管制,台灣出口到馬國的11類食品,不需要再檢附標檢局出具的塑化劑證明文件,恢復塑化劑爆發前正常出口程序。
標檢局官員說,馬國解除管制的11類食品包括運動飲料、調製類果醬等5大類食品。
根據標檢局統計,自塑化劑爆發迄今,已經核發4413件外銷食品塑化劑檢驗證明文件,協助業者符合輸入國規定順利通關,拓展新台幣7億7885萬元的外銷產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