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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收補償市價 納地評會評議

中央社/ 2012.02.16 00:00
(中央社記者蔡和穎台北16日電)內政部今天通過「地價及標準地價評議委員會組織規程」修正草案,將土地徵收補償市價及市價變動幅度納入地評會評議事項,法定不動產估價師及專家學者的委員人數也彈性增加。

為落實居住正義,土地徵收條例修正案今年1月4日經總統公布,修正市價補償地價及每半年評定市價變動幅度,使各直轄市或縣市依法組成的地價評議委員會責任更加重大,地價評議委員會的任務、人員組成、評議方式及評議結果受各界關注。

內政部部務會報今天通過「地價及標準地價評議委員會組織規程」修正草案,地評會任務及委員組成兩大主要方面出現變革。內政部表示,希望透過檢討地價評議委員會組織,以健全地價評議制度、使評議結果切合實值並保障民眾權益。

根據「地價及標準地價評議委員會組織規程」修正草案,配合土徵法修正,地評會任務將新增「土地徵收補償市價及市價變動幅度」。

對於民間團體關注的地評會委員組成,修正草案規定,對地價有專門知識的專家學者將由原本1人,彈性增加為1或2人,不動產估價師原規定代表1人,修正後則增為2或3人。

內政部說,由於地評會任務包括公告土地現值、公告地價、土地徵收補償地價、市地重劃前後及區段徵收後地價等評議,評議結果與土地所有權人的賦稅負擔、徵收補償及土地開發權息息相關,未來將督導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地價評議委員會的運作及評議作業,使評議結果更能保障民眾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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