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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資持股逾10% 法官遭彈劾

中央社/ 2012.02.16 00:00
(中央社記者葉素萍台北16日電)監察院調查發現,新竹地方法院法官盧玉潤投資家族公司達資本總額42.5%,違反公務員服務法「持股不得超過10%」限制,今天以13票對零票,全數通過彈劾盧玉潤。

監察院彈劾審查會通過監察委員陳健民、吳豐山提案,彈劾盧玉潤,並移送公務員懲戒委員會。陳健民說,公懲會將根據案情不同,做出「撤職、休職、降級、減俸、記過、申誡」等不同程度處分。

公務員服務法規定,公務員不得經營商業或投機事業,但投資非屬其服務機關監督之農、工、礦、交通或新聞出版事業,為股份有限公司股東,兩合公司之有限責任股東,或非執行業務之有限公司股東,而其所有股份總額未超過其所投資公司股本總額10%者不在此限。

監察院抽查盧玉潤財產申報資料,發現盧玉潤擔任家族開設的千金藤資產管理有限公司股東,投資新台幣340萬元,占公司資本總額42.5%;陳健民、吳豐山調查後,提案彈劾。

吳豐山表示,盧玉潤被監委約詢時,稱不知持股10%的上限規定,他也相信盧玉潤不了解規定才違法,但監察院對這類案件是「一翻兩瞪眼」,沒有轉圜空間,但未來可能行文公懲會,建議「酌情考量」。

他提醒公務員,如果有這種狀況,趕快處理,「如果被抽查到,監院開始調查,就來不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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