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議會去年十一月十一日無限期休會,三個多月來,總預算案審查停擺,影響最大的是市府預算執行,雖然經常門不受限,但新興資本支出及新增科目無法動支,例如老人年金加碼一千元、市府建設等預算,在議會未審之前無法動,市府官員私下坦言「很心急」。
為調和府會關係,府方新春上班後密集和議員溝通,並由副市長李錫津和秘書長陳基本等人拜會代理議長邱芳欽,希望在「互相尊重、理性監督」原則下化解僵局,讓議會儘快復會,但府會目前未見休兵。
逾期未審結 可代逕為決定
不過,府會若持續僵局仍有「解」,林清淇表示,依修正後的地方制度法第四十條規定,縣(市)總預算案在年度開始後(即自今年一月一日算起),三個月內未完成審議,縣(市)政府得就原提總預算案未審議完成部分,報請內政部邀集各有關機關協商,於一個月內決定,逾期未有共識,則由邀集的機關逕為決定。
換句話說,還是有辦「法」解決府會僵局,但林清淇也表示,府會間仍應溝通協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