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條 第2款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法院名稱、處分機關及相關文書案號: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明揚國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法院名稱:臺灣高雄地方法院相關文書案號:101年度審重訴字第44號2.事實發生日:101/02/153.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錦祥產業股份有限公司於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對本公司提起請求給付不動產租賃解約金,請求本公司應給付錦祥產業股份有限公司1,032萬元。4.處理過程:本公司已委任律師辦理。5.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本公司之營運均維持正常,故目前不致對本公司產生影響。6.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本公司已委託律師協助依法處理本案。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