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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影院外食禁令 消基會:太超過

立報/許純鳳 2012.02.16 00:00
【記者許純鳳台北報導】早在99年,新聞局解除電影院攜帶外食的禁令,除了「味道嗆辣、濃郁、高溫熱飲、食用時會發出聲響的食物。」不過,消基會抽查15家電影院發現,有一間電影院禁止的食品品項高達近70種,包含甜甜圈、橘子、車輪餅、果凍,就連豬肉乾、魷魚絲被列在「食用時或開包裝時會發出聲響的食物」,消基會直呼:「太超過!」消基會董事長蘇錦霞呼籲,新聞局通知戲院業者刪除不合理的外食品項,減少消費糾紛。消基會抽查的15家電影院中,多達12家明列禁帶外食規定。蘇錦霞強調,電影院主要營業項目是「影片觀賞」而非「餐飲服務」,因此新聞局99年解除電影院禁帶外食規定,但顧及他人觀影品質,「味道嗆辣、濃郁、高溫熱飲、食用時會發出聲響的食物」不能攜帶入場。然而,在這次的抽查中,卻發現有些電影院業者自行訂定超出規定範圍的食物品項,玻璃瓶裝或金屬罐裝的飲品也明列其中,相當不合理。蘇錦霞認為,業者已違反「消費者保護自治條例」,一旦由消費者檢舉或遭到地方政府稽查發現,將被處以罰鍰。▲消費者文教基金會15日公布抽查15家電影院調查報告,共12家訂有外食限制,最高禁帶食品項目近70種,消基會呼籲業者與政府機關正視這個現象,以維護消費者權益。(圖文/楊萬雲)電影院禁止攜入的食品品項一籮筐,消基會調查發現,12家有禁帶規定的電影院裡,有多達6家沒有存放食物設備,例如保溫箱或冷廚櫃,蘇錦霞認為此舉恐怕會引起消費者不便,有些業者要求消費者吃完再進去,導致電影已經開演,消費者還在外頭邊吃邊急。有鑑於此,蘇錦霞建議業者若明列禁帶規定,應準備存放食物的設備,讓消費者安心入場看電影。這次調查裡,消基會也察覺各家電影院張貼禁帶食物清單的地方不一,有的陳列在電影院現場,有的張貼在網站上,甚至有的在電影院現場和網路上都沒有標示,讓消費者無所適從,蘇錦霞呼籲業者盡速統一作法,以免增加消費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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