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頂端
|||
熱門: 黃子佼 徐巧芯 地震

膨風醫藥廣告 去年罰近2億元

中央社/ 2012.02.15 00:00
(中央社記者陳清芳台北15日電)違規醫藥廣告層出不窮,去年有7894件次遭罰新台幣1億8905萬元,其中不乏名人代言的產品。衛生署並警告,醫美與眼科診所招攬微整形、近視雷射手術的病人,不要遊走法律邊緣。

「醫療、藥物、化粧品及食品違規廣告監控計畫」去年的成績今天公布,違規次數排名前5名的名單為:健康新胺、黃金牛蒡、股立補、高基能好顧醇、宮妍漢方美身法,其中某產品的代言人是影星陸小芬,將由地方衛生局研議如何裁處代言人。

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分析,違規廣告的產品型態,以食品514件占59.8%為首,化妝品158件占18.4%次之;宣稱效能類型又以「減肥瘦身」、「美膚美容」、「心臟循環」功效占前3名,已交由地方衛生局依法查處。

此外,衛生署醫事處科長周道君指出,近年涉嫌不當招攬業務的違規診所,持續增加中,列入觀察名單的醫療業務包括雷射近視手術在內。

周道君說,不論是用揪團、贈品、折扣等方式招攬病患,都屬於「醫療法」公告禁止的不當行為,涉案醫院診所可被處新台幣5萬元至25萬元罰鍰,而且累犯累罰。

他指出,如果廣告內容涉及「近視眼變顯微鏡」等誇大情節,更違反廣告內容不實禁令,還可以加重處罰,情節重大者,會被處以停業或廢止開業執照。

社群留言

台北旅遊新聞

台北旅遊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