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期現場指揮由里港分隊長洪辰諭指揮,隨後第一大隊副大隊長趕赴現場統籌指揮搶救等相關事宜。由於火警現場為1樓挑高加蓋鐵皮屋構造之建築物約70坪,其內部做為儲存物料,第1梯次救災人員到達現場時,發現竄出大量濃煙及火舌,現場指揮官立即詢問附近民眾有無人員受困及場所內存放之物品種類及數量等相關位置,並指示搶救人員由建築物正面及側面佈水線阻隔火勢擴大燃燒,另由1組人員利用圓盤切割器進行鐵門破壞,支援單位陸續到達現場時即中繼供水入室搶救,分隊長並協調附近農田灌溉用抽水馬達主人提供水源,使水源不致短缺。
由於該建築物內存放大量木板、電纜之易燃物,火勢一時無法控制,且搶救過程中發生巨大爆炸聲響,情況一度危急,又該場所儲存之物品於火災發生時因高溫導致分解,疑似產生煙霧或毒性物質,包括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氰化氫、氮氧化物及少量丙烯等化合物,其產生之氣體可能刺激呼吸器官及皮膚,增加救災困難度,所幸此次搶救任務處置得宜,充分展現出消防人員平時訓練之成果。在消防人員積極搶救下,火勢於凌晨2時50分獲得控制,並調度重型機械協助進行殘火處理,於7時45分將火勢完全熄滅,無人員傷亡,財務損失及起火原因由消防局火災調查科鑑定中。
訊息來源:屏東縣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