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府農業處長劉榮堂說,禽畜糞肥未經腐熟而直接施用於農作,在台東相當普遍,成為遍布各地的污染源,蒼蠅量多更破壞觀光形象,因此,縣府農業與環保單位將聯手落實法令,率全國之先,制訂「禽畜糞再利用合約書」,以利控管。
此合約書是由產生糞肥的禽畜場與用肥的農民或農場相互簽訂,主要就雙方身分及糞肥數量、用途明確記載,縣府據以追蹤是否符合廢棄物清理法及畜牧法規範。如未覆蓋而堆置,及未腐熟影響衛生,最高可處十五萬元罰鍰。
劉榮堂說,既有農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裡原本就有上述合約條文,只是各縣市都未制訂合約,台東為體恤農民,過去也未強力執法,甚至對禽糞流通只能掌握不到百分之十的量,實行流通合約制,配合追蹤執法,將可強化把關機制。
縣府昨天已邀畜場業者及產銷班召開說明會,三月底前為緩衝期,隨後將嚴格控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