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12款1.召開記者會、法人說明會或以其他方式對外公開財務業務資訊之日期:101/02/162.召開記者會、法人說明會或以其他方式對外公開財務業務資訊之地點:香港及新加坡3.財務、業務相關資訊:法說會資料已揭露於公開資訊觀測站之公司治理專區。4.若有發布新聞稿者,其新聞稿之內容:無。5.其他應敘明事項: (1) 本公司參加101/02/16~17匯豐銀行主辦之活動 (02/16於香港、02/17於新加坡舉辦)。 (2) 主要內容為公司業務簡介及現況說明。 (3) 業經證交所臺證上一字第1010001432號函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