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達:公告本公司之孫公司資金貸與他人及背書保證之改善計劃執行情形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14 年前
第二條 第49款1.事實發生日:101/02/142.公司名稱:興達國際投資有限公司、太倉興達製罐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之孫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發生緣由:依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審字第0980070144號函示,本公司之孫公司資金貸與或背書保證金額超過規定或限額,應訂定資金貸與或背書保證之改善計畫並按季公告。6.因應措施:興達國際投資公司之改善計劃執行情形如下:截至100年第4季止資金貸與總金額較去年同期減少新台幣1.24億餘元,未來將繼續依改善計劃執行。太倉興達製罐有限公司之改善計劃執行情形如下:截至100年第4季止資金貸與總金額較去年同期減少新台幣0.8億餘元,未來將繼續依改善計劃執行。7.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之孫公司資金貸與他人及背書保證之改善計劃執行情形(1)按季公告執行情形(2)逐季提報董事會控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