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正公電(PHO108)

中央社/
14 年前
    PHO108號「劉德華葉德嫺許鞍華合影」,標題請改為「劉德華葉德嫻許鞍華合影」;內文「葉德嫺」請改為「葉德嫻」

PHO108號校正後全文如下:劉德華葉德嫻許鞍華合影因電影「桃姐」獲得金馬獎影帝的劉德華(右)、影后葉德嫻(中)和最佳導演許鞍華,13日在北京記者會上合影。中央社記者康世人北京攝

101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