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23款1.事實發生日:101/02/132.接受資金貸與之:(1)公司名稱:旺詮科技(昆山)有限公司(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旺詮科技(昆山)有限公司為旺詮科技(香港)有限公司100%轉投資之子公司(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1025291(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294400(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295300(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之資金貸與:是(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589700(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營業週轉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1)內容:無。(2)價值(仟元):0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1)資本(仟元):1237796(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6182685.計息方式:年息0.5%,利隨本清。6.還款之:(1)條件:一次或分次還款。(2)日期:2013年2月28日前清償。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589700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24.01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子公司本身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