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51款1.事實發生日:101/02/132.公司名稱:華宏新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發生緣由: 本公司公告申報101年1月份衍生性商品交易內容中,屬未沖銷契約分類項下 『本年度認列未實現損益金額』之遠期契約金額誤植為 -8,849(新台幣仟元,以 下同),正確金額實為7,460。6.因應措施:於公開資訊觀測站更正相關數據。7.其他應敘明事項:此為申報時數字誤植,不影響實際會計損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