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49款1.事實發生日:101/02/132.公司名稱:定穎電子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發生緣由:原事實發生日為01/02/10更正為101/02/106.因應措施:重大訊息更正說明。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