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31款1.傳播媒體名稱:經濟日報2.報導日期:101/02/123.報導內容:茂迪董事 涉內線交易案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無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就媒體所載本公司李慶明董事遭調查局北機站約談之報導,對於偵查中的案件或股東個人行為,本公司將不予置評,本公司營運一切正常,不受本件調查之影響。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