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49款1.事實發生日:101/02/102.公司名稱:瑞儀光電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不適用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發生緣由:更正本公司100年10月資金貸與他人公告金額,原本公司資金貸與Durff金額為0,更正為資金貸與Durff美金6,000萬元。6.因應措施:更正並重新上傳。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