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法院判決書,被告和牛女是結識多年的好友,黃男陸續向牛女借了新台幣800多萬元投資股票,去年4月間,他不滿牛女致電要求依約支付利息,於是計畫殺人。
黃男利用他與被害人有多年醫病、相互信任關係,帶著混有FM2等多種毒品、安眠藥、酒精的飲食到牛女家,誘騙牛女吃下。等牛女昏睡躺在床上後,再拿出大型美工刀割她頸部,造成被害人失血喪命。被告行凶後再以死者的手指在枕頭上血書「陳」字,企圖嫁禍給牛女的前男友。
黃男行凶後擔心牛女沒死,還換裝回到牛女住處按門鈴確認,再騎車離去,沿途丟棄美工刀、血衣等。此外,他當晚還打電話給牛女,故弄玄虛,誤導偵查。
黃男被檢警查獲後,一度辯稱女方睡著後,他雖想刺對方,但下不了手,是刀子不慎觸到對方頸部,對方以為是蚊子而大力一拍,刀劃入頸部後,女方還一直不放手,才加深傷勢等荒誕說詞。
法官審酌後,認為大專畢業的被告為執業中醫師,月入豐厚,竟利用自身醫藥專業迷昏、殺死被害人,犯案後還想嫁禍他人,手法狡猾,且以荒謬情節飾詞推諉,被害人家屬至今不原諒被告,因此依殺人罪判黃男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