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頂端
|||
熱門: 燈會 走春 賞櫻

殺妻詐領保險金 夫判無期徒刑

中央社/ 2012.02.10 00:00
(中央社記者管瑞平苗栗縣10日電)苗栗縣一名男子因積欠債務,設局殺害妻子,再製造溺斃假象,意圖詐領保險金;苗栗地方法院今天判處男子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全案可上訴。

根據苗栗地方法院今天公布的判決,53年次從事腳底按摩工作的余姓男子,與妻子感情不睦,兩人長年分居;民國95年間,余男因收入不穩,又積欠卡費、健保費及貸款等逾新台幣500萬元債務,他先幫妻子投保多家公司意外險,再設局殺害妻子。

判決書指出,余男在95年9月28日將妻子推落通霄鎮南和里一處池塘,企圖溺斃妻子,余妻落水後掙扎,男子便下水以手用力悶住妻子口鼻,讓她無法呼吸,並將妻子頭部壓入水中,直到休克暈厥才罷手。

隨後,男子又將池塘邊枯倒的竹木推向妻子,刻意營造自行溺水,他下水奮力救人的假象,一切就緒後,才向外大聲呼救。

余妻被救上岸、送醫後仍宣告不治,女方家人質疑余男謀財害命,向檢方提出告訴;苗栗地檢署98年原本作不起訴處分,經死者姐姐聲請再議,檢方重啟偵查,根據法務部法醫研究所勘驗解剖報告,案情逆轉,改依殺人罪對余姓男子提起公訴,並求處15年有期徒刑。

法醫解剖發現,余妻肺部及呼吸道殘留水分不明顯,但雙側眼結膜出血,疑遭他人以外力介入「悶扼加工」引起窒息併呼吸性休克而死亡,非單純意外溺斃致死,檢方因此認定為他殺。

法官審酌余男與妻子結婚近20年,竟為圖詐領保險金,罔顧夫妻情分,預謀、計畫設局殺害對方,手段殘酷,泯滅人性,且犯後毫無悔意,一心只想脫罪,對妻子亡故及子女教養漠不關心,痛批男子「冷酷無情、惡性重大」,依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全案可上訴。

社群留言

台北旅遊新聞

台北旅遊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