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 期:2012年02月10日公司名稱:力特光電(3051)主 旨:本公司101年1月財務狀況發言人:趙寄蓉說 明:1.事實發生日:101/02/102.公司名稱:力特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發生緣由:依據台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97年10月2日台證治字第0971803008號函要求如下:(一)高流動性資產金額255,464仟元(二)應收帳款1,191,842仟元(部分應收帳款與銀行簽訂讓售合約,可視同約當現金)(三)短期借款2,123,180仟元(四)一年內到期長期借款252,613仟元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