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長盼教部訂規範 教長稱可討論
今年起,新北市針對國小導師及午餐工作人員編列午餐指導費用,低年級老師每月兩百元、中年級四百元、高年級五百元,導師如果和學生一起享用午餐,須繳約八百元的午餐費用。新北市教育局長林騰蛟澄清,中午是老師休息時間,午餐指導費只是補助性質,折算下來一餐僅約二十元;導師費是給導師從早自習、晨間指導到下課,對學生的輔導費用,將和教育部討論導師費由兩千元調成三千或四千元。
新北市中小學家長會理事長王欽益說,午餐指導費補助不多,沒說清楚,反而讓老師蒙上「太計較」的負面形象。
龍埔國中校長薛春光說,他相信很多老師不計較這點錢, 尤其是很多老師在沒補助以前,就默默承擔午餐指導工作,如今編補助款,反而可能讓老師的教育熱忱被污名化。
全國校長協會理事長張榮輝認為,關鍵不在於是否補助老師「用餐指導費」,而是「用餐指導」是不是老師的工作範圍。他呼籲教育部三個月內訂定教師工作守則,訂出老師工作內容,不必包山包海地工作。
已有部分基層老師憂心忡忡,「畢業旅行、校外教學,要不要也自己付費?」林騰蛟說,校外教學、畢業旅行是學生的活動,老師陪同去,要老師出錢沒有道理,也沒有老師佔學生便宜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