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茂德會計師查核意見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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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  期:2012年02月09日公司名稱:茂德科技(5387)主  旨:會計師查核意見書發言人:翁慧珊說  明:1.事實發生日:101/02/07 2.會計師查核意見全文: 茂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編後民國100年3月31日及民國99年3月31日之資產負債表,暨重編後民國100年1月1日至3月31日及民國99年1月1日至3月31日之損益表及現金流量表,業經本會計師核閱竣事。上開財務報表之編製係公司管理階層之責任,本會計師之責任則為根據核閱結果出具報告。除第三段所述者外,本會計師係依照中華民國審計準則公報第三十六號「財務報表之核閱」規劃並執行核閱工作。由於本會計師僅實施分析、比較與查詢,並未依照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故無法對上開財務報表之整體表示查核意見。如財務報表附註四(六)所述,

貴公司民國100年3月31日及民國99年3月31日採權益法評價之長期股權投資,係依該等被投資公司同期間未經會計師核閱之財務報表評價,民國100年1月1日至3月31日及民國99年1月1日至3月31日所認列之相關投資損失分別為358,907仟元及275,854仟元,其相關之長期股權投資餘額分別為借餘餘額504,232仟元、貸餘餘額207,219仟元及借餘餘額2,199,188仟元、貸餘餘額528,855仟元。另 貴公司民國100年第一季財務報表附註十一所揭露有關被投資公司之資訊,係依各被投資公司提供未經會計師核閱之財務資訊所編製。本會計師曾於民國100年4月29日,對

貴公司民國100年第一季重編前之財務報表,因採權益法之長期股權投資未經會計師核閱而出具保留式及對繼續經營假設存有重大疑慮之核閱意見。如財務報表附註十(七)所述,

貴公司依據主管機關民國100年8月19日金管證審字第1000039856號函及民國100年12月7日金管證審字第1000059566號函之要求,而於民國101年2月7日重編民國100年第一季財務報表。此項重編使民國100年3月31日總資產及股東權益減少5,192,326仟元,民國100年1月1日至3月31日稅後淨損減少135,420仟元,每股虧損減少0.05元。依據

貴公司自行結算之期後財務報表顯示股東權益已呈負數,資產恐不足抵償債務,茂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雖已於財務報表附註十敘明欲採行之對策,惟截至目前為止,

貴公司所提之增資計畫並未完成,且

貴公司與債權銀行團之協商亦未果。本會計師無法取得

貴公司與銀行團協商之內容及可能結果,且

貴公司未提供具體之財務計畫可供評估,本會計師無法對繼續經營假設是否適當採用其他核閱程序獲得足夠及適切之證據。第一段所述重編後民國100年第一季財務報表係依繼續經營假設編製,並未因繼續經營假設之重大疑慮而有所調整。依本會計師核閱結果,除第三段所述該等被投資公司財務報表倘經會計師核閱,對財務報表可能有所調整之影響外,並未發現第一段所述之民國99年第一季財務報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有違反「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商業會計法」、「商業會計處理準則」及中華民國一般公認會計原則而須修正之情事。如第五段所述,本會計師之核閱範圍顯有不足,因此本會計師無法為第一段所述之民國100年第一季財務報表提供任何程度之確信。3.因應措施:持續協助債權銀行與潛在策略投資人溝通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