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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牌照稅、燃料費、停車費、免費充電 中市電動車 享四免

自由時報/ 2012.02.08 00:00
〔自由時報記者張菁雅/台中報導〕市府租用六十四輛電動汽車做為公務車,七日正式上路,市長胡志強表示,台中市不但是第一個推動電動汽車的城市,電動汽車在台中市還享有「四免」,即免牌照稅、免燃料費、免停車費、免費充電。議員則建議,電動汽車售價太高,市府應給予補助,另應規定未來集合住宅要設置充電站,電動車才會普及。

市府昨天舉行電動車實車運行暨充電站啟動典禮,胡志強親自將六十四輛電動汽車交由各局處使用。胡志強表示,台中市有三個第一,是第一個在中央輔導下推動電動車上路的城市,除租用電動車做為公務車使用,並在廿二處地點設置六十四個充電站,是全國規模最大;另外,台中市電動車免牌照稅、免燃料費、免停車費,充電也免費,皆是全國第一。

胡志強說,希望透過公務單位率先使用,推廣民眾接納電動車,他認為市長座車也可改用電動車,環保又能替公家省油錢,並請環保局與秘書處研議,各局處首長在市區盡量使用電動車,跑長程才用一般公務車,雙軌並行,未來一定要讓電動車在台中遍地開花。

經濟部工業局副局長周能傳表示,全世界都在推行綠能產業,電動車不但建構環保的生活環境,更能促進產業發展,而新的東西是一種變革,雖有許多困難要突破,但越過障礙後,所帶來的效益會跳躍式成長。

但議員陳有江指出,電動汽車售價高達一百八十萬元,如果廠商能降低成本,或者市府補助購車,民眾才會有購買意願。議員李中也表示,都發局應規定未來集合住宅設置充電站,充電站普及,電動車才會推動得快。他也開玩笑說,七期是豪宅區,以後要規定買電動車的人才能住進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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