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教育局處長會議昨在台中舉行,國教司長黃子騰強調,老師對學生有重大影響,也為了教學正常化,有必要做此規範,人事單位已與各縣市取得共識,要求各學校在代課教師的聘約中明文規定。
地方教局憂找無代課老師
地方教育局處長多認為有執行困難。台北市教育局長丁亞雯表示,有的老師一週只上幾堂課,限制這麼多,可能找不到代課老師;新北市教育局長林騰蛟認為,應針對一週上課達一定時數以上的代課老師設限就好。
事實上,國中小教師每週授課節數自今年元旦起調降,一般教師每人每週減課二節,導師減課四節,教育部要求應聘代理代課教師上課,許多學校開學在即,還在找代課老師。
目前國小代理老師鐘點費每小時二百六十元,國中教師三百六十元,就算一週代滿二十堂課,薪水也僅有二萬多元。
全教會及家長都認管過頭
全教會、家長團體、校長協會均認為教育部管過頭了,針對領月薪的代理老師進行禁止兼職的規範是合理的,但part time的代課老師或鐘點老師,收入可能只有一、二萬元,如此規定就太苛刻。
家長團體、校長協會認為,不管是代理代課或鐘點老師,真正問題是不穩定,會對學生學習會造成影響,長久之計是提高正式老師的編制,減少代理代課的人數。
此外,教育部也要求學校落實「審題」機制,教學評量命題須避免與考古題雷同。黃子騰表示,教學評量命題是教師專業的範疇及責任,日前發生多起學校定期評量試題採考古題,造成測驗公平性出現疑慮,非常不妥。
桃園縣教育局副局長吳林輝表示,現在段考很少有老師敢用考古題,反有可能段考考題出得不恰當,有必要進行學校審題。
校長協會、家長團體均認同考古題可當練習,但不宜成為正式考題。全國教師工會聯合會理事長劉欽旭則認為,大方向沒問題,但「考古題」定義要明確,因為每次段考的範圍有限,有些題目或題型難免重複,另外,修改考古題的架構是否可命題,也要說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