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 期:2012年02月07日公司名稱:中橡(2104)主 旨:本公司林園廠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發言人:劉祖棣說 明:1.事實發生日:101/02/07 2.發生緣由:煙囪煙氣異味超出法規標準,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依據違反空氣污染 防制法處以罰鍰。3.處理過程:(1)製程調控或管末處理(2)加強環境監控(3)將依法於期限內提出訴願。 4.預計可能損失:新台幣30萬元。 5.可能獲得保險理賠之金額:無。 6.改善情形及未來因應措施:將以製程調控或管末處理方式改善。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