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馬英九提出國民幸福指數概念,並請主計總處規劃,明年起每年公布「國民幸福指數」。
主計總處綜合統計處長蔡鴻坤表示,如果行政院要編幸福指數,要朝什麼方式來編,他們會很謹慎。至於要選哪些指標,也要研議,由於有些指標未必今年就有,像OECD有些指標非硬指標,如公民參與,即需進行調查才能獲得資料。
蔡鴻坤說,如果要採用OECD項目,有些指標也要辦理調查。舉例來說,像「居住」的其中一項指標是平均每人享有房間數,如果要採取這項資料,國內目前未必有,須進行調查或從其他資料轉換;像「收入」的其中一個指標「家庭金融資產淨值」,也須調查。
根據OECD(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去年發表的「美好生活指數(Your Better
Life Index),分別選取攸關福祉的物質生活條件,包括居住、收入、就業等3大領域,及生活品質條件,包括社群關係、教育、環境、政府治理、健康、生活滿意度、安全、工作與生活平衡等8大領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