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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平:公告本公司一OO年減資換發新股上櫃買賣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2.02.06 00:00
一、本公司於100年6月22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減資新台幣598,000,000元整,銷除已發行股份59,800,000股以彌補虧損案,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0年10月17日金管證發字第1000048278號函核准在案;100年12月06日府產業商字第10090118100號函核准減資變更登記在案並依「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上櫃有價證券換發作業程序」之規定訂定換發有價證券作業計畫書,業經100年12月15日證櫃監字第1000032998號函核准在案。二、茲將本次減資換發新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1、發行股份:原已發行股份65,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共計新台幣650,000,000元,減資後換發新股票5,2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52,000,000元。2、換發比率:原普通股壹仟股換發新股80股。(即每仟股減少920股)3、新股票上櫃日:101年2月17日。4、新股權利義務:減資後之新股權利義務均相同。5、股票簽證機構:不適用,本次減資換發之新股採無實體發行。6、自新股票上櫃買賣之日起,舊股票不得作為買賣交割之標的。7、股票換發機構: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三、換發之程序及手續:1、由於本公司本次減資全面換發之新股採無實體發行,即屆時將不再印製實體股票,故請尚未在證券商處開設保管劃撥帳戶之股東,儘速至往來證券商開設保管劃撥帳戶,以利辦理換發作業。2、換發新股票訂於101年2月17日起上櫃買賣,敬請各股東攜帶舊股票、印鑑章(於停止過戶日前持有之股票未能辦妥過戶者,另攜帶轉讓過戶通知書、買進報告書或交易稅單、股票領回號碼清單及身份證正反面影本等)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3、已送存於證券商開設之保管劃撥帳戶之股票,由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於新股上櫃買賣日統一換發為無實體之新股,不需辦理任何手續。4、換發地點:台北市大安區敦化南路二段97號B2,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電話:02-27023999。四、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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