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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島核災賠償 擁核電力公司須共同負擔

新頭殼newtalk/新頭殼newtalk 2012.02.06 00:00
新頭殼newtalk 2012.02.06 孔德廉/綜合報導

根據日本媒體今(6)日報導,日本去年發生震驚全球的福島核災,而為了讓後續的賠償能夠步上軌道,日本政府決定從今年起,要求國內擁有核電廠的數家電力公司,必須共同支付1500億日圓的賠償金。

根據共同社報導,日本政府於去年9月時成立「原子能損害賠償支援機構」,並訂定福島核災的賠償金額為700億日圓,但考量到民眾對於提高賠償金額的呼聲日益高漲,日本政府於是在今(6)日宣布將賠償金額從之前的700億日圓,大幅調漲至1500億日圓,並規定要逐年支付,而這些賠償金額則將由日本的數家電力公司共同負擔。

自去年8月所通過《原子能損害賠償支援機構法》以後,該項法律就規定除了沒有擁有核電站的沖繩電力公司外,包含其他9家電力公司在內的12家核能單位,將有義務共同負擔起核事故的賠償費用;因此,在日本政府宣布高達1500億日圓的共同賠償費用後,依日媒預測,即使是負擔金額最少的北陸電力公司,也必須承擔約49億日元的費用。

不過根據日本媒體指出,對於如此龐大的賠償金額,日本的電力行業一直認為,只要核電站能啟動,上述金額並不會造成太大負擔,但由於目前核電站重啟無望,再加上全國54座核電機組可能出現全部停止營運的狀況,因此造成日本國內7家公司的收支轉盈為虧,也使得電力公司的負擔加重。對此,日本中部電力社長水野明久表示,「希望負擔金額能控制在不嚴重影響公司財務狀況的範圍內。」

至於各電力公司希望把負擔金額轉嫁到電費,讓更多的全國用戶進行小額分擔,因此可能導致電費上漲的做法,許多民眾表達擔心。但日本政府則表示目前正著手進行電費制度的修改,而這可在一定程度上遏制電費上漲,因此決定優先救濟福島核事故的受害者;而最終的賠償金額,日本政府也將在3月底前敲定。

(圖片來源:達志影像/路透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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