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市合併進入第2年,合併後第1年中,來自中央的統籌分配稅款、一般性及專案補助款,台中市僅獲得新台幣370億元左右,不但比台北市少了將近170億元,在五都之中更是獲得補助最少的。同樣由縣市合併的台南市與高雄市,都分別獲得約391億元及498億元補助款。
市府指出,中央對五都的計畫型補助,台中縣市合併前還有86億元左右,合併後反而減少為76億元左右,100年度結束後,台中市獲得的計畫型補助經費位居五都之末,新北市與高雄市甚至比台中市多出約100億元補助,差距相當驚人。
胡志強表示,市府申請中央計畫型補助的案件實在太少,他要求各局處都好好檢討,並請研考會邀集各區公所,與市府共同努力全面檢視地方的需求,向中央申請各項專案補助。
胡志強更說,如果中央已公文核定的補助案,後來又刪減整體經費額度,各業務局處都應該「像討債一樣」,持續向中央爭取補足。
對於台中市升格直轄市後,僅拿到16%的統籌分配款,胡志強不平表示,將與副市長徐中雄共同向中央持續爭取,檢討財政收支劃分法及公共債務法,讓台中市獲得更合理的財政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