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春節初夕至今,鹿港鎮人潮川流不息,車連車、人擠人,熱鬧街景就像天天在過年,人潮逐日遞增,攤販也急速上升,民宅商家騎樓、私人空地隨處可見攤販,連道路和斑馬線都淪陷,小吃、飾品、民俗工藝攤位毗連整條馬路,讓街景出現宛如流動夜市的現象。
為免燈會變相成為觀光夜市,鹿港警分局連日來勸導請攤商不要佔用道路非法營業,但效果有限,攤販佔用道路營業情況有增無減,且隨遊客人潮激增,交通量負荷沈重。
為此,鹿港警分局昨天強施鐵腕,執勤警察發現攤位明顯佔據道路,壓縮行人徒步空間,當場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開罰,期以紅單產生嚇阻作用,讓攤販把路權歸給用路人通行。
鹿港警分局表示,攤販佔用道路營業,罰單每張罰金一千二百元,且連續開罰,罰金累計起來很嚇人,請民眾不要以身試法,跟金錢過意不去。
面對警方強力取締,攤販怨言四起,有人說,小吃攤位那麼多,生意競爭激烈,收入沒有想像的多。另有不少人表示,台灣燈會就這麼一次,攤販是社會弱勢的一群,難道不能通融這麼一次,讓他們賺點現金入袋?還有人抱怨說,警方交通管制,雙向單道單行道,害他們生意變清淡,又開罰,更讓他們吃不消。
對此,鹿港警分局表示,道路供通行,本就不是給民眾做生意用,警方依法行事,請攤販配合。
另外,彰化縣聯合稽查小組,昨天也到民眾私設攤販等處,檢測用餐環境的清潔衛生和飲食衛生,為民眾飲食安全把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