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頂端
|||
熱門: 凱米颱風 拜登 幼兒園性侵

獎勵開放空間 高市將落實公用

中央社/ 2012.02.04 00:00
(中央社記者王淑芬高雄4日電)為讓建築基地融合環境整體規劃以提升都市景觀兼具都市防災,政府訂定建築基地留設開放空間規定,高雄市有不少建商獲獎勵容積卻未落實公用。高市府將全面檢查強制開放。

工務局建築管理處長黃志明今天表示,高市府1月發布實施「高雄市政府綜合設計開放空間管理維護要點」,將有效管理開放空間者需確實提供市民休憩使用,以符合公平正義的原則。

建管處統計,全市計有861棟大樓、近38公頃開放空間綠地受相關規定約束管制。黃志明說,建管處將派員積極清查,同時要求大樓開放空間供公眾使用的時間是上午9時到晚上9時。

要求開放集合大樓給非住戶進入休憩,難免讓住戶有不安全感;黃志明承認確有執法的難度,不過,仍認為業者既受相關法令獎勵而獲增加建物容積率,就應落實開放規定。他表示,如果受獎勵者未依法提供開放空間供公眾使用,有違政府的獎勵美意。

黃志明表示,政府之所以訂定建築基地留設開放空間規定,是考量不少舊社區因為都市計畫綠地空間不足,才以獎勵辦法,希望於新建集合大樓予業者於建築基地留設開放空間的規定,盼以退縮建築物的方式,增加綠地或步道空間,供公眾使用;不過有些業者的空間留設規劃成為中庭,成為庭內式的住戶自用空間,盡失政府的獎勵初衷。

他表示,近年來,市府於建築物申請建照送審時已嚴格把關反對內庭式留設開放空間,不過仍有一些較老舊的大樓有受惠於獎勵容積未落實開放規定者,建管處都將全面清查。

建管處統計,861棟大樓有近38公頃開放空間相當於3座以上中央公園綠化面積,黃志明盼大廈管理委員會要落實規定,否則市府清查之後,仍會管控要求時段內開放。

社群留言

台北旅遊新聞

台北旅遊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