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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瘦肉精案翻版 衛署檢討對策

中央商情網/ 2012.02.03 00:00
(中央社記者陳清芳台北2012年2月3日電)不只瘦肉精,衛生署官員今天說,對於台灣禁用但美國准用,或是台灣准用但美國不用的抗生素、農藥等,衛生署和農委員都檢討檢驗標準及對策,以免成下個美牛瘦肉精案的翻版。

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長康照洲今天指出,台灣禁用瘦肉精,衛生署去年調整進口肉品海關邊境檢驗項目,將瘦肉精納入肉品藥檢10大類項目之一,結果大約25%的美牛進口報關時檢出瘦肉精,遭到退運。

會不會有下一個翻版的「瘦肉精」案?食藥局食品組長蔡淑貞說,這要看國外肉品藥物濫用的情況而定,衛生署會每年調整邊境藥檢項目。

康照洲說,美方要求台灣對瘦肉精解禁,類似事件以前也有,就是美國蘋果使用農藥安殺番,台灣蘋果卻不得使用,後來台美雙方磋商,台灣同意蘋果使用農藥安殺番,但訂定的殘留容許量比美國低。

台灣的荔枝要外銷美國,情況正好倒過來,蔡淑貞說,美國不生產荔枝,沒有訂立荔枝的農藥殘留容許量,台美多年磋商,最後美國參考台灣訂出藥檢標準,台灣荔枝才能登陸美國。

康照洲說,美牛瘦肉精案、美國蘋果安殺番案,都是系統性的問題,亦即美國准用但台灣禁用,台灣的食品衛生執法是進口國產相同標準;台灣日前發生營養午餐肉類檢出某些禁用抗生素,若予解禁,日後美國進口肉品檢出這些抗生素,只要在容許範圍就屬於合法。

他說,在他這個層級,還沒有收到上級指示辦理美牛瘦肉精解禁案。不過,台美之間還有類似的動物用藥或農藥,有待衛生署和農委會逐步討論,預為防範「未爆彈」。101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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