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方起訴指出,60歲楊嘉炎於89年間擔任楊梅鎮民代表會鎮民代表,為求斂財,涉嫌夥同55歲的池建福、47歲的彭成銘,向黃姓、陳姓、楊姓3名鎮民誆稱可以安排其親友進入鎮公所清潔隊工作,但是得收取20萬至30萬元不等的「活動費」。
誆安插工作 收錢沒下文
黃姓、陳姓、楊姓3人為了讓兒子、女婿等有安穩工作,不疑有他,分別交付20萬元至23萬元不等金額,透過池建福、彭成銘等人給楊嘉炎,事後卻遲無音訊,但也不敢聲張、吃了暗虧。
全案直到桃園地檢署檢察官林秀敏於99年間調查楊梅地區一家色情酒店涉嫌人口販運,容留壓榨外籍女子賣淫案時,意外發現這段陳年詐騙案。檢察官深入查出3名受害人,昨天將涉案的楊嘉炎等人提起公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