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方指出,審酌未收到唐雅君的病歷等理由,所以沒有開出拘票,將等收到病歷等資料後,再審酌是裁准暫緩執行或是不准而直接拘提她或是擇期發監。
檢方表示,案件定讞以來均有派員跟監唐雅君,掌握行縱並未解除她的限制出境處分,以確保能順利執行發監。
台北地檢署發言人黃謀信指出,唐雅君及她的妹妹唐心如1月30日遞狀聲請暫緩執行發監。唐雅君在狀內陳述日前開刀,並於1月29、30日因後續治療連續二天在林口長庚住院,現階段身體不適入監,並附上醫院診斷及住院證明;唐心如則表示,她必須在家照顧老母親等人。
檢方指出,唐心如部分,認定無理由駁回,要求她必須如期到案發監;唐雅君部分,則於收狀後向林口長庚等醫院函查唐雅君病歷,目前還未收到回函,無法先行駁回或裁准暫緩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