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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座未繫安全帶 全縣逾20個取締點

自由時報/ 2012.01.31 00:00
〔自由時報記者鄭旭凱/斗六報導〕小型車後座乘客強制繫安全帶的規定,雲林縣警局交通隊及各警分局,一日起將展開大執法,全縣預估執行取締路段可能超過二十個據點,駕駛人要小心年後荷包大失血。

立法院去年四月修正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三十一條「小型車後座乘客強制繫安全帶」的規定,宣導期從去年八月到今天截止,雲林縣警局交通隊及各警分局將從明天起展開大執法,全縣六個警分局每個分局至少選定三個據點進行攔檢取締。

下午三至六點為重點時段

縣警局交通隊長林輝淵表示,全縣的執法取締據點絕對超過二十處,二月一日到三日每天下午的三點到六點更是取締的重點時間,雖是針對後座乘客未繫安全帶進行取締,但駕駛人及前座乘客未繫安全帶,更是要罰。

林輝淵表示,今天下午縣警局交通隊及縣內各警分局將在斗六市溝埧派出所舉行宣誓活動,最後對往來人車進行宣導,同時也會贈送精美的宣導貼紙。

林輝淵解釋,所謂的小型車除了小轎車外,還包括休旅車、廂型車、自小貨車等,在一般道路上違規者,處駕駛人一千五百元罰款,於高速公路或快速公路違規者,處駕駛人三千元以上六千元以下罰款;計程車載客部分,計程車司機若已盡告知義務,乘客仍未繫安全帶時,依規定則舉發乘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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