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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期2月底》嘉市新火化場不停爐 縣府喊罰

自由時報/ 2012.01.31 00:00
〔自由時報記者吳世聰/水上報導〕嘉義市殯葬管理所舊火化場,三座爐具毀損,市府使用未經縣府同意啟用的新火化場應變,但限期二月底前修復,關閉新場爐具。市府人員表示,期限內修復的可能性不大,且專業人士評估無修復的價值,但還是會努力看看﹔縣府則說,希望市府守法,屆時未停爐就連續開罰。

位於嘉義縣水上鄉牛稠埔公墓內的嘉義市殯葬管理所舊火化場,建於民國六十八年,設施老舊。市府斥資一億元建造新火化場,不過因回饋措施未達成共識,縣府不同意發給啟用許可。

本月十八日,市府以舊火化場毀損無法使用為由,知會縣府用新火化場應變,縣府勘查之後,限令管理所在二月底前要完成舊火化場的修復,否則依法裁處。

昨天,殯葬管理所表示,舊的火化場有四座爐具,一座點火設施故障,二座的防火磚等耐火材料會掉落,對焚化的大體不敬,不得不以新火化場應急。

所方指出,目前尚未詳估修復的費用,未來還要籌措經費及發包等程序,實在難以在二月底前完成,且舊火化場的建物老舊,專業技師認為已經沒有修復的價值。

市府人員說,縣、市議會對於回饋案各有立場,應可朝縣、市民使用同等收費優待的方式「解套」,讓新火化場早日合法使用。

對此。縣府民政處表示,公家單位更應守法,最後期限一到,舊場如未修復,仍使用新場,將依殯葬管理條例處以三十萬到一百萬元的罰款。

處長林聰利說,回饋金有討論的空間,但市府未釋出善意的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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