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投審會30日核准及核備共18件僑外投資、陸資投資、對外投資及對中國大陸投資案件。其中,通過的4件陸資投資案總金額超過9,300萬美元,比去年全年陸資來台投資金額4千多萬美元增加了1倍多。
對於未來包括陸資來台在內的投資前景,經濟部相當樂觀。經濟部次長黃重球說:『(原音)很好、前景看好,你不覺得嗎?陸資,陸資我覺得,對,主要是要看什麼行業。』
這次核准的4件陸資投資案中有2件是金融業投資案,分別是中國大陸中國銀行與交通銀行分別申請匯入相當於新台幣12億元、15.5億元外幣投資申設在台分公司。
另外2件是港商綠色資源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申請匯入相當於新台幣6千萬元等值的外幣作為股本,用以認購國內事業光大光學股份有限公司增資新股,以及陸商福建海峽高速客滾航運公司申請匯入相當於新台幣1,200萬元等值的外幣作為營運資金,投資設立陸商福建海峽高速客滾航運公司在台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