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警語害死衝浪客 國賠246萬

壹電視/
14 年前
台北市一名23歲楊姓男子2007年和朋友到宜蘭烏石港衝浪遇到裂流慘遭滅頂溺斃家屬認為東北角風景管理處未在現場設立警示標語配置的救生員人力也不夠才會釀成悲劇發生,怒提國賠二審法院認定東北角風景管理處確實有疏失,判賠家屬246萬楊媽媽受訪時難過痛哭痛批風管處一直到出人命後才亡羊補牢設置警告標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