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頂端
|||
熱門: 黃子佼 徐巧芯 地震

2012年2月1日起,後座乘客強制繫上安全帶

Carstuff/edison 2012.01.30 00:00

2012年的第一個月,在長達九天的農曆春節假期結束後,也即將接近尾聲,迎接全新二月份到來時,新的一年除了期許可有全新展望外,對於廣大的民眾們也有些交通法規的修改需要了解,將從2012年2月1日開始施行的後座乘客繫安全帶法規即將上路,施行細節與相關罰則如何,Carstuff特以此篇報導說明。

自立法院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1條有關小型車行駛道路其後座乘客亦應與汽車駕駛人、前座乘客相同應依規定系安全帶之修正條文後,從2011年8月1日便開始進行宣導,宣導期區分出成人與兒童兩等級不同,成人部分經過長達半年的宣導期,2012年2月1日將開始正式執法,而兒童則為1年之宣導期,因此針對兒童部分則自2012年8月1日起實施。2012年2月1日開始執行的後座乘客繫安全帶之規定,小型車種類指自用、營業或租賃小客車及小型客貨兩用車等,不包括救護車及幼童專用車。而年齡12歲以上或體重逾36公斤以上的青少年及成人,乘坐後座時需依規定,與前座乘客相同的繫上安全帶,至於4歲至12歲以下兒童,應搭配使用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檢驗合格符合國家標準(CNS)11497汽車用兒童保護裝置所稱之幼童用座椅或學童用座椅(增高型座墊),但如其體型可正常安全繫安全帶者,則無須加裝輔助座墊。

 

 

年齡12歲以上或體重逾36公斤以上的青少年及成人,乘坐後座時需依規定,與前座乘客相同的繫上安全帶,至於4歲至12歲以下兒童,應搭配使用檢驗合格的幼童用座椅,但如其體型可正常安全繫安全帶者,則無須加裝輔助座墊。

 

至於營業用計程車,其駕駛人已盡告知義務,乘客仍未繫安全帶時,則處罰該乘客;計程車駕駛人之告知貼紙,也由公路總局製作後透過相關計程車公會發送計程車駕駛人黏貼。

 

 

孕婦也應依各廠牌車主使用手冊正確繫妥安全帶,使用三點式安全帶時,應將腰帶置於腹部下方,以免緊急煞車或撞擊時壓迫或傷害腹部。後座乘客得免適用應依規定繫安全帶之例外情形,除了經醫療機構證明無法繫安全帶者外,乘坐營業小客車(計程車)時,需加裝輔助座墊才能妥適安全帶之兒童也可例外。如未依上述規定,一般道路上駕駛人處罰新台幣1500元,高速與快速道路則罰3000元至6000元。對於所有用路者而言,此法規的修定,對於行車安全的提升,無疑是正面的助益,除了奉勸車主先行檢視車輛座位上的安全帶裝置能否正常使用外,也應從行車安全為出發點,自發性的繫上安全帶,畢竟以汽車被動安全科技發展而論,每輛車必備的安全帶實為最基礎、最牢靠的輔助安全配備,若無繫上安全帶,車輛上有著再多先進安全科技,也無法發揮百分百的完全功效;無論前後座,遵守交通規則同時繫上安全帶,才是踏上安全回家路,最根本之道。

 

文=葉毓中  圖=交通部/Ford/Volvo

社群留言

台北旅遊新聞

台北旅遊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