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線民費 騙過8個派出所

自由時報/
14 年前
〔自由時報記者侯柏青/台北報導〕25歲男子張閎昶不滿男子王瑞龍在法庭上指證其「換帖兄弟」呂振瑋吸毒及販毒,害呂被重判4年,竟拿毒品吸食器和瓦斯槍做道具,在呂某住處廁所內,用手機錄下假槍毒證據,再到9個派出所栽贓王某涉案,來詐取「線民費」,台北地院依誣告罪判張某4月。

粗製濫造畫面 報仇栽贓

張閎昶拿著這段粗製濫造的畫面,從去年4月底開始,陸續到海山分局、土城分局、汐止分局、三峽分局、新莊分局、士林分局及中和第一分局等轄下派出所報案。

他向警方說,自己的一名友人在廁所吸毒,還藏槍,涉及毒品和槍砲重罪,暗示警方若給「線民費」,他願檢舉。這些假畫面騙倒一串「波麗士大人」,張某也得手1千元、2千元不等的線民費,這場戲越演越離譜,終於在第9個派出所落幕。

去年5月19日下午,張嫌大搖大擺地到萬華分局康定路派出所報案,指曾目擊友人王瑞龍吸毒後,從房間抽屜拿出克拉克手槍、92手槍各一把;話說到一半,還秀出他手機中疑似槍枝和狀似毒品的數秒鐘模糊畫面。

警方當天下午立即報請板橋地檢署偵辦,但恰巧板檢當天上午才收到另一分局呈報此檢舉案,而且檢舉人也是張閎昶,檢方遂要求警方合併搜索,警方也開始對張某起疑。

警方帶著張閎昶直衝王某住處,發現廁所的場景差太多,排除對方涉案,反過來偵辦張某誣告,他才坦承犯罪。

張某向法院表示,因想為朋友出氣才設陷阱陷害他人,台北地院依誣告罪判他4月徒刑。至於張某目前另案入監執行,當初被他騙錢的那串倒楣警察,曾低調回應只是借車錢給張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