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了解,民國91年5月10日,某營造廠林姓總經理因投資房地產衍生債務糾紛,遭竹聯幫孝堂堂主儲著光與汪惟祥等幫眾,以協商債務為由邀約見面,強行押往汽車旅館拘禁凌虐,5天後才被專案小組救出。
據了解,涉案的儲著光等人事後接受司法審理制裁,唯汪不願面對司法,檢察官偵訊期間棄保潛逃,警方百般搜捕無著。
1月19日晚間10時,台北市警保安大隊第五中隊巡邏警網,巡經和平西路時,發現汪惟祥與女友走在路上,員警上前盤查,汪某故作鎮定自稱「陳志強」,並背出身分證字號等個資,連女友也再三說明「我男友就是陳志強」。
不過另名員警發現,警用電腦顯示陳志強的面貌,與他略有不同,依警察職權行使法帶他回隊部檢驗指紋,汪一開始完全配合,直到站在指紋儀器前,靜默數秒後嘆了一口氣,轉頭向警方自承真實身分。
與汪同居多年的女友,得知枕邊人是擄人勒贖重犯,也嚇了一跳,汪的女友說,一直以為男友為性情中人,只是與家人鬧翻,才和她過著深居簡出、打零工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