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方去年12月底起訴林麗卿,檢方說,有3名印尼籍女勞工指控林麗卿不當對待,指林麗卿要求她們去林經營的小吃店工作,她們拒絕,就常被林女欺負,有時會在小吃店客人面前罵「狗,一點都幫不上忙」,或踹房門辱罵她們「不如狗、白吃白喝。」
她們只好屈從幫忙工作,卻都沒拿過薪資,98年8月19日晚上,其中一名印尼籍女外勞外出逛街,返回收容中心時,林麗卿卻已鎖門,印尼女外勞只好睡在一處橋下避雨。
負責人被起訴,勞委會認為收容中心已不適合照顧外籍勞工,發文給移民署、新竹市警局等單位,要求他們將中心的10名外勞移置其他收容點。
新竹警方昨天上午要帶走其中7名女外勞時,她們不願離開,跟林麗卿抱在一起痛哭,她們說,收容中心從沒要求她們工作,也不限制進出,林麗卿對她們也像母女般親切。林麗卿也說,她自己是嫁來台灣的印尼人,貼錢幫人,怎知會遭誣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