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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假暫停繳罰領車 30日恢復

中央商情網/ 2012.01.21 00:00
(中央社記者孫承武台北2012年1月21日電)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表示,春節21日至29日,依往例不提供繳交酒駕違規罰鍰及領回代保管車輛服務,民眾須自恢復上班日(30日)起,結清罰鍰、車輛移置費及保管費後才能領車。

交通事件裁決所再次提醒駕駛人,酒後駕車非常危險,且刑法已修正酒後駕車罰金,大幅提高到新台幣20萬元,目的就是要遏止酒後駕車違規行為。呼籲民眾確實做到「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並善用「指定駕駛」,由不喝酒同伴駕車或搭乘計程車,一路平安歸。

裁決所指出,今年春節期間依往例不提供繳交酒駕罰鍰及領車服務,若駕駛人有任何疑問,可至裁決所網站(http://www.judge.taipei.gov.tw/)查詢,或電洽服務電話02-2365-8270,按9,或撥打台北市民當家熱線1999(外縣市02-2720-8889),由專人服務。101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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